县民政局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日期: 2020-01-13 16:04:00
陈建华 曾玉红
来源: 竹溪县民政局

  近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从2020年1月起,已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各地要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标准执行”。县民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溪民字【2019】40号)文件,对辖区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经摸底排查,全县共有1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1名是属于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的儿童,按政策规定将这名儿童从2020年1月起按孤儿标准进行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其余儿童按政策规定需要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达到规定的时间,符合一个及时纳入一个。目前,已将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及时按标准发放。同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责任编辑: 竹溪_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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