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日期: 2017-05-27 09:51:00
来源: 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761日(星期四)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2017527    

责任编辑: 竹溪_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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