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各地深入学习《条例》 争当文明市民

日期: 2021-01-15 09:17:13
来源: 竹溪县政府网

为做好《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推广进一步规范职工及市民文明行为连日来竹溪各地各部门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城关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关镇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迅速推动形成学习《条例》的热潮。

领导干部带头学。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内容,开展《条例》集中研讨、交流,切实让《条例》入脑入心;组织全镇所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条例》培训,要求各支部书记当好《条例》宣讲员,集中培训完毕后到各村、社区对广大居民开展宣讲。

抓住重点集中学。突出学习《条例》的基本规范、处罚措施、促进措施,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明确个人职责,不断增强担当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多种途径自主学。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开展《条例》学习教育,积极利用百姓宣讲、支部主题党日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下线上方式自主开展《条例》学习,形成浓厚的自主学习氛围。(吴健)

新洲镇

为做好《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推广,提升文明素质,规范文明行为,新洲镇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文明行为养成中来。

会议部署强动员。该镇召开专题夜学会,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宣讲了《条例》部分内容及精神,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全面普及宣讲,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中,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深化意识强学习。一是将《条例》内容纳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周清月结工作例会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二是通过QQ、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动员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通过原文学习《条例》,牢记《条例》文明规范,深刻理解其背景、意义,增强文明意识,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

落实宣传强效果。该镇采取走村入户、户院会等方式集中宣讲《条例》,将学习《条例》与移风易俗相结合,从《条例》出台的意义、基本内容、贯彻实施三个方面重点讲解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践行《条例》规范,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学习、人人宣传、人人履行的浓厚氛围,推动《条例》在农村落地生根。(陈畅)

县民政局

为深入推进《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近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学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会,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专题学习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引导公民摒弃不文明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是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当中来,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做文明条例宣传员、践行者。

三是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习惯。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自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各项文明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做时代文明公民。(明磊)

竹溪职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全体师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提高校园文明指数,1月11日,竹溪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学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教育活动。该校要求全体师生要积极宣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用《条例》约束个人行为。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做到约束自我,自我管理。号召全体学生,要认真遵守《条例》内容,争做文明学生,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建文明校园、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学生。此外,该校还通过“听、观、学、议、诵”、LED屏、校广播站、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学习工作,进一步将《条例》落实到全体师生的心坎上、行动中。(明星 喻安琪 余岩)

责任编辑: 竹溪县-陈远梅
竹溪发布,期待您的关注。
竹溪发布
  • 欢迎关注竹溪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竹溪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竹溪发布”“zxfb-gov”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