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近日,湖北省森防指办公室、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2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黄石市阳新县村民胡某某在野外劳作时,随意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当地投入100余人扑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00余亩,胡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5年3月,襄阳市南漳县村民王某某上坟祭祀时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当地共投入500人,3架直升机参与扑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00余亩,王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如何防范森林草原火灾?请牢记“7个严禁”“6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