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鱼养水,竹溪投放10000余尾鱼苗

日期: 2023-03-24 09:53:12
来源: 竹溪县融媒体中心

哗啦啦……伴随着阵阵水花溅起声,一条条鱼儿跃入水中,成为竹溪河流域多样生态的成员

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为纪念“中国水周”,携手共护水生态资源3月21日,竹溪县河长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龙坝镇肖家边村开展“增殖放流、净化水源”活动,共向竹溪河流域投放草鱼、鲤鱼等鱼苗10000余尾。此次公益增殖放流活动,达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社会效果。

此次投放的鱼苗资源,由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环境损害者”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本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一次生态环境修复活动,也是一场意义深刻的现场普法。活动中,办案人员现场宣读《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相关水域执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讲解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相关法规、河流保护重大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广大群众“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既是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侵犯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大胆监督举报,齐心呵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据悉,这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禁渔水域,使用“断子绝孙”网非法捕捞白鱼、桃花鱼等鱼类,该行为既触犯了刑法,也破坏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资源平衡。近年来,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我县始终将生态保护补偿放在首位,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灵活运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积极探索构建“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治理”立体化生态检察方式,助推流域环境治理,切实达到了惩治违法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的局面。

下一步,县河长办、县人民检察院将密切联动配合,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通过行政加司法的方式,强化执法监管,不断增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合力增效,共同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不断增强竹溪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唐芳芳

责任编辑: 竹溪县-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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