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溪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竹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洪 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500万元,占年度预算100%,比2018年实际完成51707万元增加793万元,同比增长1.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27968万元,占年度预算100%,比2018年的388811万元增加39157万元,增长10.1%。其中:本级支出339952万元,同比增长35.7%(增幅较大项目有:再融资债券增加14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配套资金增加6348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增加4915万元、扶贫资金增加4382万元);省专款支出38356万元,同比下降235.6%;转移性支出49660万元,同比增长7.7%。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额为42796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2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2105万元,省专款补助收入383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3579万元,调入资金2458万元,上年结转余1226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6709万元。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额为42796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9952万元;省专款支出38356万元;转移性支出4966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7614万元,占年度预算目标100%。其中:本级基金收入47601万元;基金专款601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7614万元,占预算目标的100%。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7601万元;基金专款支出601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4000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2241万元,占预算目标的10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968万元;城镇基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2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88419万元,占预算目标的10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01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85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967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72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0848万元;失业保险支出11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426万元;生育保险支出265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8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80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因我县没有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就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二是由于省、市财政没有最后扎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相关数据和决算列报口径预计还有变化,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我们再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发挥财政积极作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做好统筹整合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政绩效推进力度,致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让利于企业8000万元。二是通过运用重大产业基金、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电商发展资金、政府基金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共安排资金19319万元,即:安排县政银财务公司过桥资金6000万元,搭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平台,引导银行开发续贷产品,解决企业过桥融资难题,全年累计安排过桥资金3.1亿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对企业奖补资金10319万元;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安排担保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担保周转资金2000万元,增强担保公司防风险能力,通过担保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再担保贷款余额4.6亿元,为拓宽融资担保业务合作领域,支持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集团、省农业担保集团合作,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财政收入稳中有增。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因素,财税部门群策群力,抢抓时间节点,深入重点单位开展调研,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大重点税源专项清查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项目建设增加企业收入,实现企业税收稳定增长。强化财税收入目标管理,及时分解财税收入考核指标。完善征管激励机制,调动征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入库,财政收入实现预期目标。
(三)民生支出基本保障。一是全力保证人员支出,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支出优先纳入预算,全年共安排人员经费71497万元(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口径预算比上年增加6450万元);二是保障社会民生投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要求,全面落实民生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0%以上,其中:教育支出411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47万元、农林水支出26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64万元。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当年回收存量资金49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支出。
(四)“三大攻坚战”扎实有效。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整合涉农财政专项资金77165万元,支持了以“六个一批”“十个到村到户”为重点的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安排2237万元资金,为精准扶贫对象代缴补充医疗保险和医保缴费资助。新增低保支出4253万元,用于当年新增农村低保8500人政策兜底。二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日常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化解政府债务,争取再融资债券39909万元用于归还到期债券,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规模预算管理,规范举债方式,控制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不出现重大风险。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安排县乡污水管网建设及营运费用3100万元;安排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及清运费用3000万元。
(五)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预决算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长效机制,规范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批复预算,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财政收支周报和支出预警报告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123个部门按时公开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人大预算执行在线监督,主动接受监管,确保人大网上监督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全年评审项目150个,预算送审金额12.25亿元,审定金额10.42亿元,审减资金1.83亿元,审减率为15%。评审范围涉及交通、城建、水利,覆盖县直和乡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融资平台资金的所有项目,充分发挥了财政的职能作用,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便问责”的原则,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对全县2019年扶贫资金全面实行动态监控,对扶贫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了家底,建立了国有资产向人大报告制度。五是财政监督不断加强。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全县15个乡镇及农林场开展2015-2019年“财政奖补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涉农资金整合等专项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开展“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做好“一卡通”农户基础的信息完善,覆盖面达到100%。
2019年财政工作能取得一定成绩,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各部门协助配合,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和理解的结果。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骨干税源严重不足,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力增长空间受限,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政策性增支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在推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四是政府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压力仍然存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决心有信心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2020年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原则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三保”支出;发挥财政积极作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做好项目资金统筹,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财力来源编制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来源总额330921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来源233894万元,省专款预计50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97万元,调入资金69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500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来源分项情况是:
(1)本级收入557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计划安排37400万元,财政计划安排183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52500万元增加3200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8194万元,比上年预算148921 万元增加29273万元。
其中:财力性补助166049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12145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30921万元,比上年预算370800万元减少39879万元。
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0224万元,比上年预算198484万元增加32040万元;省专款支出安排5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115000万元减少65000万元;转移性支出50697万元,比上年预算57316万元减少6619万元。其具体安排情况是:
(1)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0224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49021.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48163.75万元;不在职人员经费857.69万元。比上年预算45481万元增加3540.44万元
基本公用经费支出4263.2万元。比上年预算3740.5万元增加522.7万元。
专项经费支出163851.11万元。主要有:村级转移支付4302.3万元;住房公积金7743元;住房公积金计提公租房建设资金700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用于公租房建设160万元;医保基金4617.69万元;财政改革支出181.58万元;行政审批局专项264万元、纪委监委300万元;机关事务局专项经费422.8万元;政法委专项141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司法救助30万元)。县级接待经费及会议经费150万元;商务接待经费100万元;非列养公路经费984万元;农业农村专项1329万元,投资评审经费300万元(含中介机构业务费);电子政务及综合视频网络建设650万元;公安司法转移支付支出824万元;教育公用及专项3788万元;教育转移支付281.73万元;高中公用经费及特困生救助276.04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9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380万元;免费教科书36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69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1119万元;学校保安工资579万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150万元;民政专项及五保供养金8771.32万元;社保专项1755.1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865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7152万元;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补助354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823.88万元;医疗救助2852万元;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589万元;基层卫生机构医改补助2410.46万元;计生专项1378.95万元;城乡社区3369.3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农三项保险和巨灾保险)118.2万元;烟叶发展专项16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483万元;革命老区资金1937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7818万元;融资担保风险金1000万元、融资担保资本金1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500万元;交通专项2007万元;粮油专项342.63万元;预备费2200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647.54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及电子商务发展基金2000万元;消防经费359.50万元;税务部门经费1900万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经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资金193.25万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3500万元;精准扶贫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582万元;六城联创100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100万元;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环保治理(小水电关停)专项经费300万元;公车改革补贴1901.88万元。
非税收入列收列支支出9000万元。
预留调资及疫情防控人员补助4513.25万元。
(2)省专款支出安排50000万元,结合上年实际到位数预计,年初暂不安排到明细项目。
(3)转移性支出50697万元
债券转贷还本支出40097万元。
上解支出10600万元。
3、2020年增加财力安排情况
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0224万元,比上年预算198484万元增加32040万元,其增减因素如下:
(1)人员经费增加3540.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增加3573.75万元;不在职人员经费减少33.31万元。
(2)基本公用经费增加522.7万元。
(3)专项经费增加21065.1万元。其增减变化情况是:
增加因素:村级转移支付666万元;住房公积金635万元;医保基金16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818万元;公共卫生2251万元;机关服务中心以钱养事经费30万元;纪委监委增加检察人员划转定补150万元;增加巡察经费50万元;司法救助30万元;法治竹溪10万元;非列养公路经费459万元;公安司法政法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3万元;学校保安579万元、高中公用经费67万元、免费教科书24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420万元、学前教育12万元;剧团以钱养事12万元;两馆一中心运行经费增加7万元;生漆发展经费10万元;气象经费26.8万元;政府网站维护费20万元;高龄补贴326万元;社保补助54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补助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468万元;民政专项6375万元;公立医院376万元;人社以钱养事经费50万元;退休干部慰问经费11万元;退役士兵社会保险787万元;退伍军人服务站建设75万元;城乡社区470万元(路灯费3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和东城污水运营费44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94万元;巨灾保险增加62.6万元;融资性担保资本金1000万元: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工资39.5万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金500万元;预备费1700万元;六城联创经费300万元;电子政务及综合视频网络200万元(安可替代工程)。
减少因素: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50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288万元;国有林场改革10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0万元;第二次污染源普查50万元;经济普查4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基金500万元;智慧磐石100万元;殡葬改革32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支出6800万元;预留调资3567万元。
4、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口径及安排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元月份工资花名册,经审核汇总,
全县财政供养人员7921人,其中:全额在职6365人;离休10人;遗属补助人员及隐消干部1070人;财政补助人员476人(差额人员323人,人事代理153人)。
(2)预算人员确定口径
根据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统计情况和历年确定财政预算人员的惯例,分类确定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其中:
全额单位在职人员全部统计为预算人员(包括省特岗生和组织部门统一安排的选调生);定额编制管理单位(房管局、就业局、规划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差额单位在职人员按编制数和实有数孰低的原则统计为预算人员。
城管执法局职能调整后,将原市场服务中心划转19人参照全额口径纳入预算。
离休、遗属及隐消干部按2020年元月份实际在册人数统计为预算人员。
人事代理、剧团招聘人员、乡镇两员统计为财政补助人员。
公益性岗位人员、自筹人员不作为财政供养人员统计。
按照以上口径,2020年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为7921人(在职6365人、离休10人、遗属补助人员及隐消干部1070人、财政补助人员476人)。
5、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口径
全额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事业工资结构的单位不含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单位2020年元月份实有人员档案工资全额纳入预算。
定额编制管理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单位2020年元月份档案工资平均标准乘以单位预算人数纳入预算。
对公安局值勤津贴年终待人社部门对值勤情况审核后纳入人员经费结算。
对公安干警节假日加班补贴,年终待人社部门对加班情况审核后再纳入人员经费结算。
对全额单位在职人员规范后津补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按人社部门批复纳入预算。
对定额编制管理单位在职人员规范津贴,以单位2020年元月份规范津贴平均标准乘以单位预算人数纳入预算。
对乡镇工作补贴按人社批复标准和人数纳入预算。
对全额单位女职工卫生劳动保护费按政策标准和预算人数全额纳入预算。
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由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政策和部门预算口径对个人执行。考虑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因素,对上年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不足1.5万元的按1.5万元执行。
对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考虑单位有经营性收入,财政补助标准暂按上年标准执行。
对人事代理、乡镇两员(驾驶员、炊事员)按上年标准人年均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3号“安保人员工按照全县校园保安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标准执行,按每人每年3万元(含五险一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对服务期已满的省特岗生,财政不再预算经费;对服务期内的特岗生按政策全额纳入预算。
对乡镇以钱养事单位,财政按《2015年四大家联席会议纪要》(2015)1号标准经综改办测算并纳入预算。
对乡镇土管所和土地整理中心人员因收费项目取消,按全额口径纳入预算。
对新机制教师按政策全额纳入预算。
住房公积金计算口径。2020年财政对全额和定额编制管理单位按月工资的全口径*17个月*12%计提住房公积金纳入预算。差额单位人员暂不计算住房公积金补助。
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口径。全额单位和定额编制管理单位在职人员按纳入预算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规范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的8%计算。离休(离休费剔除生活补贴后金额)及武警、消防战士(按离休人员年均工资水平总额)的10%计算;差额单位在职人员按财政补助单位经费的比重和8%的比例计算。退休人员因已达到12年缴费年限,不再预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乡镇转制事业单位医保基金纳入财政预算。人事代理、公益性岗位和乡镇两员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口径。对全额单位和定额编制管理单位在职及垂直单位在职人员按纳入预算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口径一致)的2%计算。
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按基本工资和艰边津贴平均水平的0.5%纳入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口径。全额单位和定额编制管理单位按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规范津补贴、警衔津贴、改革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预算住房公积金为基数。按16%的比例计算。差额单位人员考虑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因素已提高了人均补助标准,不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口径
对离休费及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及其他津补贴,由财政按人社部门批复标准和2020年元月份实际在册人员计算全额纳入预算。
对隐消干部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由财政按人社部门批复标准和2020年元月份实际在册人数计算全额纳入预算。
6、基本公用及专项支出口径情况
一是公用经费执行差级标准,即:县直行政事业按人年均8000元;四大家按人年均9000元;乡镇、审计按人年均15000元;司法按人年均16000元;纪委监委按人年均18000元;公安按人年均45000元。
二是关于车辆交通费安排口径。根据车改制度要求,公务交通补贴费需兑现到人,2020年公车改革补贴已按公车办批复的额度预算到各单位;车辆交通费(包括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车辆)由县财政包干安排,其中:对分散管理的车辆交通费按每辆1.5万元的标准安排到各单位,对集中管理车辆的交通费按车均3.5万元/台的标准安排,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使用。对取消公务用车的单位不再安排车辆交通费。对保留车辆的保险费,县财政按车均5000元标准预算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投保。
三是部分单位业务经费安排口径。根据《市委关于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5]第21号“县级人大代表不少于1200元,乡镇人大代表不少于500元、县政协委员不少于1200元”的规定,今年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分别按人年均1200元安排(由人大、政协管理使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人年500元安排,统一由县人大管理,另每个乡镇分别安排人大会议经费4万元;每个乡镇安排政协委员工作经费2万元;另对人大办、政协办每个专委会按1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对县妇联妇女工作经费年包干10万元;对团县委青年工作经费按上年人年均0.5元的标准安排;对全额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离休干部按人年均500元安排特需经费和人年均1500元安排公用经费(由老干部局管理使用);对县级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上年标准500元安排(由老干部局管理);对离休干部、县级退休干部和老干部遗属的慰问经费按上年标准500元安排(由老干部局管理)。对已按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有专项支出的单位,在统一安排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对其专项经费按上年标准安排;对乡镇转制单位、差额单位不安排公用经费;对部分单位的特殊公用经费参照有关政策和上年安排情况适当考虑。
四是部分政策性专项支出安排口径:对部分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安排。如:教育事务、科技三费、科普经费、计生事业费、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预备费等。对没有明确政策规定但以前年度已安排的项目,视其工作需要和上年预算口径,结合当年财力情况予以安排。如:城市公共设施维护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畜禽防疫支出、以钱养事支出、六城联创支出等。
7、部分重点支出安排说明
(1)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安排口径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将各单位除教育收费外原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一般预算收入缴库程序缴入财政金库。
二是兼顾公平、在保障单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单位非税收入情况 ,重新调整非税收入拨款比例,。
对党校、档案馆、残联、烟草局(国烟捐赠)等单位实现的非税收入按100%比例拨款。
对教育系统实现的收入,按政策规定纳入专户管理,不再作为非税收入管理。
对医疗卫生单位实现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
对城建规划设计院、国土评估所、土地交易中心等类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现的经营性收入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单位照章纳税,实行以费养人,单位应将其在职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对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全额上交县财政,除按10%比例安排自来水公司代征手续费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行费用,运行费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对其他各预算单位实现的非税收入按80%比例拨款,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情况
企业养老保险补助本级配套44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6513.76万元。其中: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7873.76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640万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兜底补助8000万元(基金收入16639-基金支出29606=基金缺口12967)。
居民养老保险配套8650万元。其中:一是本级配套1871万元(参保人员补贴172.15万元;代缴重度残疾人和精准扶贫对象养老保险686.33万元;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121万元;丧葬抚恤金211.19万元;预算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258.98万元;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县级负担421.65万元)。二是中央少级配套7238万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4.2万元。
失业保险补助94万元。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94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安排13823.88万元。其中:一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财政配套1407.88万元。二是中央及省级配套12416万元(属预下达指标)。
(3)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安排819.62万元。其中: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本级配套安排300万元;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补助187.0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补助332.61元。
(4)教育经费安排34590.54万元,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230224万元的15.02%,比上年31827万元增加2763.54万元,增长8.6%。
(5)精准扶贫经费安排1582万元。根据精准扶贫工作作战指挥部会议纪要[2017]4号要求,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200万元;18个乡镇作战单位每个按10万元标准共安排工作经费180万元;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133个,按每个驻村工作队6万元安排工作经费798万元;乡镇驻村工作队204个,按工作队均1万元安排工作经费204万元;乡村信息员工作经费200万元。
(6)项目经费支出安排565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其中:县域经济发展专项安排3500万元,其中:争取项目工作经费200万元、招商引资200万元(含驻点招商经费及其他相关招商经费)、其他3100万元均不到单位,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奖励、专项工作经费、临时追加经费等,使用时报县长签批;科技三费中安排2150万元,主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兑现等支出,使用时报县长签批。
(7)医疗保险基金安排4617.69万元,比上年4468.97增加148.72万元。
(8)住房公积金安排7443万元,比上年4378万元增加3065万元。
(9)预备费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要按本级支出的1-3%列预备费,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230224万元,按1%的比例应安排2302万元,根据财力情况,建议安排2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423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
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总支出安排423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4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30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因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与上年对比,存在不确定因素,故未对政府性基金作增减变化对比。
(三)社保基金收支安排
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0411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933万元,较上年增加35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增加保险费收入212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增加865万元;外地参保人员转回养老金增加转移收入530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85万元,较上年减少68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对象选择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减少保险费收入56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因参保对象减少缴费补贴收入减少113万元;利息收入等其他各项收入合计减少4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6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保险费收入增加28万元;中央财政增加调待补助和本级政府对养老金缺口兜底补助增加2599万元;利息和转移收入增加12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222万元,较上年增加13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和参保对象增加保险费收入增加134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增长利息收入增加20万元、转移收入增加3万元。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436万元,较上年增加12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标准提高增加保险费收入960万元;基金结余增加存款利息收入增长51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增加财政补贴收入195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9万元,较上年增加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保险费收入46万元;转移收入和基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22万元;
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80万元,较上年增加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保险费收入47万元;基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2万元。
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95394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6499万元,较上年增加24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和待遇水平提高增加待遇支出2431万元;转移支出等其他各项支出增加57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8445万元,较上年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清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296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和待遇水平提高增加待遇支出2609万元;参保对象辞职和转出养老金增加转移支出30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524万元,较上年增加9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参保对象增加待遇支出993万元;转移支出增加6万元。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1694万元,较上年增加8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基金待遇支出下降164万元;预算参保对象大病保险支出增加1010万元。
6、失业保险支出154元,较上年增加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减少34万元、其他支出增加3万元、上解省级调剂金支出增加2万元。
7、工伤保险支出472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和水平提高增加待遇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因全县国有企业没有税后净利润可供分配,所以没有编制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竹溪县政府继续严格执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的要求,2019年全县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62168元,较上年增加328597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8819元,较上年增加2421239元;公务接待费(国内接待费)6053349元,较上年增加864737元。
(六)2019年举债还本付息情况
2019年支付政府债券本息45207.83万元,其中:本金39908万元,利息5299.83万元。
(七)竹溪县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系统锁定债务总额为3146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95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264万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18610.12万元。
我县债务总限额3146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856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124万元。2019年我县再融资债券3990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800万元,其中用于厕所革命4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10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000万元,教育基础设施40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4000万元;专项债券14000万元,用于土地储备方面。
(八)转移支付2019年预计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是2019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9年转移性收入3249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22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380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61万元,调入资金 24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579万元。
二是2020年省对本级转移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情况,2020年本级转移性收入 39554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46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3297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48865万元,调入资金 870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579万元。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一)主动作为,助推社会事业发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掌握政策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精准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资金,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二是做好统筹整合文章。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盘活资金存量,加大项目推进实施力度,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对使用效率不高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用到急需的地方。
(二)发挥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二是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融资担保资本金增长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促进与省再担保集团和省农担的深度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做大担保贷款业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与基金公司合作步伐,促使县域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尽快落地,通过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融合方式,支持全县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
(三)紧盯目标,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执行税收和收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深入开展财源、税源调查分析,调整收入结构。不断完善组织财政收入的各项考核机制,增强组织收入积极性。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征收合力。强化收入监管,深入开展财税收入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
(四)优化结构,聚力保障改善民生。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通过审计清理取消不合理小专项,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优先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障水平,逐步落实好干部待遇。
(五)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行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推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评审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债务管理。开展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重点关注即将到期的债务化解,做好应对预案,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争取再融资债券力度,缓解偿债压力。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财政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新的一年,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报告财税改革和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更好服务代表委员,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竹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