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性支付执行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308486万元。其中:(一)返还性收入4641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3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743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098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 税收返还收入2465万元。(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976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579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658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335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21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407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6839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75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8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5413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93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469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995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936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3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31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51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3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万元。(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630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10万元,国防收入4万元,教育收入2000万元,科学技术收入1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257万元,卫生健康收入783万元,节能环保收入1124万元,城乡社区收入963万元,农林水收入328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3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收入76万元,住房保障收入74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收入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1054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分析
我县2021年“三公经费”共计927.04万元,较上年同期982.27万元下降5.62%,完成年初预算949.12万元的97.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71万元,较上年同期479.41万元下降18.71%,完成年初预算395.81万元的121.12%,全县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7辆,2021年我县389.7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无公车购买,2020年479.41万元中,有56.07万元为公车购置费,423.34万元为公车运维费,所以2021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低;公务接待费537.33万元,较上年同期502.85万元增长6.86%,完成年初预算553.31万元的97.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84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0006人。我县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有公函的按照标准接待,其余费用由公务出差人员自理报销。增长部分属于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门用于招待的项目经费增长。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全县债务系统反映的债务总额84.23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37.38亿元,占全县债务总额44%。其中:一般债务28.67亿元;专项债务6.6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09亿元。2021年偿还本金3.55亿元,利息1.14亿元。按照政府债务考核标准,我县债务率为175%,为黄色等级,属于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核定下达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鄂财债发(2021)66号]文件,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397687万元,其中:一般债限额311287万元,专项债限额86400万元。
2021年我县共分配使用债券18108万元,涉及19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分配使用12608万元,涉及项目17个;专项债分配使用5500万元,涉及项目2个。
四、绩效评价情况
按照《竹溪县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我县采取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局重点监控相结合方式,自行监控由预算单位定期上报绩效运行监控表、重点监控通过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等方式完成,2021年度截止10月底,我们对24个扶贫及直达资金项目,42475万元资金纳入了重点监控范围,监控率均达到100%。
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随同部门预算一起,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公开,随同部门决算一起,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和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公开。99个预算单位全部公开,公开率100%。
我县对评价结果为“优”的9个项目分别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司法局实施的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教育局实施的2018—2020年扩容项目、汇湾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局实施的湖北华兴医药中间体研发制造项目,林业局实施的2021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食用菌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的2021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香菇种植)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财政局实施的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评价结果为“良”的7个项目分别为:机关事务局实施的老档案馆侧楼改造项目、公安局实施的雪亮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局实施的318省道天宝至泉溪段改建工程、432省道鄂坪至双河口改扩建工程、S452长旺至龙坝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林业局实施的2021年退耕还林补助项目、2021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评价结果为“中”的9个项目分别是: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水利和湖泊局实施的泉河洞宾段治理工程、新洲镇马家河治理工程、水利发展项目、城市管理执法局实施的垃圾处理站工程、公厕建设项目。
当年我县聘请第三方,对我县重点项目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业的重大项目绩效报告,对我县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帮助很大,使我县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提高,逐步走入正轨,也为预决算提供数据支撑,保证财政资金合理合法、高效使用。
五、2021年社保基金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社保基金决算收入138108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165万元,较上年增加88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省级财政下拨各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28355万元记作上级补助收入相应增加了本年的基金收入。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58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和委托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42万元,较上年减少2155万元。减少的原因: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比上年减少。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694万元,较上年增加6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县有部分单位选择在2021年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二是增加了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财政补助收入。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113万元,较上年增加6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申报待遇支出同时记上级补助收入4602万元;二是2021年增加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财政补助收入。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74万元,较上年增加3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7月开始全县事业单位纳入缴费导致收入增加。
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4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贴收入减少。
2021年社保基金决算支出161584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9812万元,较上年增加428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当年各项收入和历年结余上解到省级列上解支出增支43662万元;二是待遇支出、转移和其他支出减少818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9139万元,较上年增加7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补发基础养老金调待,支出相应的增大。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318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53万元。增支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长增加待遇支出465万元;二是养老金待遇提高增支1188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733万元,较上年增加1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支付了2020年医疗机构超限额返还款500余万元;二是2021年增加了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39874万元,较上年增加203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上解市财政专户保险费和财政补助12475万列作上解上级支出增支;二是2021年增加了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项目
6、失业保险支出509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按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返还,2021年按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导致支出减少100万元。
7、工伤保险支出645万元,较上年增加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定期待遇调整55万元;二是新增小工伤人员7人,增加待遇支出14万元。
附件:重大项目绩效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