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客观、准确了解实际用地需求,保证竹溪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施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现制定竹溪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宏观调控政策的总体要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积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政府主导型工作,应着眼长远,力求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实施上兼顾效率与公平。选择科学合理的计划编制方法是决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成败的重要条件。
(一)总量控制,循序渐进原则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同时,尊重客观存在的土地适宜性,做到地尽其用。
(三)集约节约,供需平衡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四)公众参与原则
计划编制过程中,对供地计划草案的拟定,广泛听取吸收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三、适用范围
竹溪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依据竹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计划应按照“控制总量、有保有压、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为目标,对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优先供地,着力建设“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际物流集散地、旅游休闲目的地”。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为根本,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了提高计划规模的合理性,前瞻性、操作性和弹性,今年的供应计划编制按照以下思路完成:供应计划用地规模是在征询县内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参考县储备计划和实际情况,以趋势预测法和灰色预测模型等方法确定各用地规模,保障房用地参考竹溪县 2022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体来说,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16.7437公顷以内。
(二)用途结构
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9.3104公顷;工矿仓储171.9921公顷;住宅用地10.224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6.4810公顷;交通设施用地397.228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072公顷,特殊用地21公顷。
(三)供应方式
2022年竹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为划拨和出让。其中,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以出让方式供给,住房用地中的保障房用地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面积为224.3035公顷,占总量的31.29%,以划拨供应的土地面积为492.4402公顷,占总面积的68.71%。
附件:竹溪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竹溪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
竹溪县 | 716.7437 | 49.3104 | 171.9921 | 10.2243 | 10.2243 | 0 | 66.4810 | 397.2287 | 0.5072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