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741792287/2021-4130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09:30:00
发布机构
竹溪县民政局
文号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19〕57号)和《竹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溪政办函【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对我“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竹溪县养老服务业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直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养老事业发展纳入县委、县政府各年度工作重点,着力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机制,大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随着人口比例逐年上升,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加重,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等社会服务压力越来越大。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69306人,占全县总人口38万人的18.2%。老龄化带来的严峻问题,将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为适应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养老发展要求,到“十三五”末,初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县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重点实施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促进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全县有养老服务机构达23家,床位增至2878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41张。其中,近两年新建福利院3所,增加床位60张。全县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2所,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

县级重点实施的养老服务项目共9个,分别是:县老年养护中心、光荣院和7所乡镇福利院(城关、蒋家堰河口、县河、天宝、向坝、龙坝、林业局马家沟)。

上述养老服务项目建成后,增加床位357张,基本能够满足城乡“三无”和优抚对象集中养老需求,也能解决部分高龄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使他们愉快地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从而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又可解决90名以上大中专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将在养老护理服务方面,通过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积极主动、创新、规范、专注、精细、系统、共性与个性结合,全天候全方位的为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的需求,把我县的老年养护中心、光荣院、福利院办成老人青睐、子女放心的养老机构

二、“十三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与国家和省的要求,以及老年人的期望还有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资源山外乡镇相对集中,在南部乡镇相对薄弱;床位总量不足与相对剩余现象并存;现有床位中,医护型、养护型比例偏低。

2、养老服务队伍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多为“5060”人员,年轻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大部分为初级护理员,只能提供初级服务,而中高级护理员、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基本为零。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基础设施、人员配置、机构互补等存在较大的差距。虽然我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着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尚未激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缓慢等诸多困难和问题,整体养老服务业发展比较迟缓,民办养老机构尚处在空白阶段,这与国家和省的要求以及老年人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困难。已经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于没有经费保障,不能解决人员工资、水、电、电视、网络等运营经费,缺少工作人员,运营艰难,大部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与服务效益。

5、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缓慢。目前全没有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服务提供方没有形成有效、及时、方便的信息互通。  

三、“十四五”指导方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养老服务工作系列指示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融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全市“一心两翼三高地”的区域和产业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保”各项工作,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规律,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四、“十四五”目标指标

预计到2025年,全老年人口将会达到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4%左右,我将从轻度老龄化阶段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25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实现覆盖率达5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居家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五、“十四五”主要任务措施

1、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高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加强现有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精准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2、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等制度,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把闲置的办公场所、学校、企业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康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3、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提高对医养型、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动养老机构将服务逐步延伸至村(社区)、居家,为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撑。支持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

4、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建设老年康复型、养护型养护院,增加康复护理型床位供给。  至少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所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且能提供医养服务。

5、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突出养老机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福利院)条件,推动服务设施达标、安全运营达标不断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6、抓好改革试点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在城区、深度贫困及乡镇、村先行先试,探索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7、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安幼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

8、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建立完善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鼓励老年人根据喜好及相互约定,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式养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根据老年人不同特点,广泛开展互助小组服务,扩展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网络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善标准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覆盖率。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

9、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新模式。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应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社会服务资源,整合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打造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老年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等,以信息化手段整合老年人需求信息和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监督一体化,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使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10、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及时发现、迅速排除意外风险。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探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相互关爱、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

、重点建议

1、推进医养结合。研究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办法,加快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即鼓励在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防治和康复护理。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采取分级培训、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同时应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在养老机构需要专业技术的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强化行业监管。对各类养老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按照养老服务设施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标准规范,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4、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老年文艺宣传队

等,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养老服务行业的政策措施,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5、纳入规划纲要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神圣使命,是万家庭的热切期盼;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一项任重道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因此我们建议将以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指标、措施任务纳入竹溪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容,对全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规划引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