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能·溪河湾城市综合体项目的批前公示

索引号
741792287/2025-2757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14:39:19
发布机构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5年6月10日接到竹溪县京能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京能·溪河湾城市综合体项目的请示》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竹溪县东城新区沿河北路与东城二路交汇处,西临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南临沿河北路,北临在建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28934.75㎡。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竹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竹溪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竹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3号、[2025]1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京能·溪河湾城市综合体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酒店11F/-1F、1#住宅楼7F/-1F、2#住宅楼7F/-1F、3#住宅楼15F/-1F(首层局部商业1F)、5#住宅楼15F/-1F、6#住宅楼17F/-1F(首层局部商业1F)、7#住宅楼17F/-1F(首层局部商业1F)、8#住宅楼17F/-1F(首层局部商业1F)、沿街商业1F/-1F;大门1F

规划占地面积:8933平方米(其中住宅、配套商业规划占地面积5576平方米,大门规划占地面积403平方米,酒店规划占地面积2954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65658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367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21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886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7572平方米,居住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3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96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96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5971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46294平方米;

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7782平方米,大门计容建筑面积21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886平方米,酒店计容建筑面积1634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142平方米、文体活动用房计容建筑面积1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计容建筑面积96平方米;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京能·溪河湾城市综合体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2726407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