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0-109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10:20:24
发布机构
竹溪县司法局
文号
溪政文〔2020〕1号

溪政文〔2020〕1号

竹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9年,竹溪县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力打赢整县脱贫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县司法局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县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县政府会议上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重大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多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必须讲法治、带头依法行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五年建设规划任务,县政府制订出台了《竹溪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了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2019年出台了《竹溪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形成了完善、科学、可操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体系。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议考核。一是强化考核评估。我县始终把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纳入到我县绩效考评系统中,做到“四个全面”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细化考核标准。县政府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15个乡镇政府和30个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制定了《竹溪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三是严格考核督办。采取日常检查督办和年度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进行督办检查,年度工作由县委、县政府进行统一绩效考评,考核分值占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的15%。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五个为、六个一”的要求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县自觉行动,主动作为,咬定“简政放权、提质增效、优化服务、加强监管”的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成立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改革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工作专班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制。梳理和印发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标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协同机制,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基本要求及“一次到位”的总体规划,坚持工作标准化、时间节点化、任务数据化,促进工作高效完成。二是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为基础,进行“一网两用”网络改造,推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审批代办帮办机制,组建专兼职结合的代办员队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列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设定依据、办理窗口和办结时限等相关内容,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

2、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五级八同”的标准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着力规范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网址等标准要素,升级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3.0管理系统,重新进行编制与完善。目前,全县30个县直单位已将1453项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及2546项依职权事项全部审核、录入到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服务事项的关键要素完整、准确,保证了事项在网上实现正常运转。

(三)健全机制,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以制度建设为突破点,全县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为规范政府各种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县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竹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竹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一是公众参与。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行政决策,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加强风险评估,严格执行《竹溪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38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100余条,县司法局负责人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一律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邀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全程参加和列席会议、主动征求意见。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违规情况。

2、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竹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由本机关法制机构或法制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会议或部门负责人会议审议通过,行政首长签发,并报上级政府进行备案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清理工作。今年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后,组织政府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了清理,对享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55个主体名单进行了公示,同时对照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对保留的56个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审定后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报备,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三是规范备案。2019年,县政府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公开制发,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也按照规定程序制订出台规范性文件,文件出台后向县司法局进行了报送备案,经审查,未发现违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加强政府合同管理。组织法律顾问全年审查政府合同63件,提出审查意见210余条,重大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团及相关法律专家研究论证,为我县扶贫项目、旅游项目、农业投资开发项目及工业项目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下发了《竹溪县律师“四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县政府、机关、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二是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保驾护航。坚持实施《竹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单独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做好了充足的经费保障。外聘4名市区知名律师,2名市县特邀顾问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从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团在政府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其他行政、民商事纠纷案件方面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明确了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聘请了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全覆盖格局基本形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强化“三项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县政府经第十八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2019年9月25日以溪政办发〔2019〕52号文件印发了《竹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均按要求成立了法规股,制定了“三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司法局备案,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通过对报备材料的审查、网站登录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无重大错案、违法案件发生。全年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32件,实施行政强制3675件,受理行政许可41139件。

2、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针对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部门重组合并和人员的划转到位,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于2019年10月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到位后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启动全县行政执法“两证”换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1589人执法换证和新办证人员的初审工作,并提交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审查,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打下牢靠基础,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3、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将全县20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纳入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各部门配备了专门设备,明确了管理专人。目前,平台正常运行,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对各行政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实时监控和查询,对异常的案件或重大复杂案件及时跟踪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刑事案件,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违法办案现象。

4、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为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县于2019年8月28日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由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组织,通过督办检查、征求意见、明查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共处理行政执法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4件,通报2人。

5、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度,我县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15家办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评查。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评查单位得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强化对行政执法单位日常工作中执法行为的检查和督办,年底制定《竹溪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进行全面考核,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权责清单的建立,严格确定了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职权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所有预算收支、专款支出全部实现“五级廉政承诺”审核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性投资全部实行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在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和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方面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保障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重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6项,涉及资金22.7亿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资金6.3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0.2亿元,审减和节省投资金额1.3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竹溪经济社会发展。

2、自觉接受监督。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动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级政府、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件,办理县政协建议案1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尤其是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机构人事信息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县法院全年受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始终坚持按照创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县司法局承办行政复议能力和硬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办案程序和案卷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的工作方法,积极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年共受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6件。其中2件撤回,1件撤销,3件维持。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坚持学法用法。一是严格坚持落实政府以及部门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学习依法行政和其他法律知识,各乡镇各部门也积极落实会议学法制度。二是以党校为依托,把法律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法律知识水平。

2、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机关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县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对重大涉法事项充分征求和吸收法律专家意见,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依法、规范、理性从政。

3、注重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县政府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各乡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全部建立了依法行政学习制度。县司法局结合“七五”普法,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以案释法,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行政程序意识、服务责任意识等观念普遍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各项工作能够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尽管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依法行政理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部门和基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

2020年,我县将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及时做好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切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