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2-1595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30日 15:51:45
发布机构
竹溪县人民政府
文号
溪政文〔2022〕50号

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竹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竹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化县域治理方式,不断优化竹溪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内容、必学内容。

2.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推进。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推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法治竹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竹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以及竹溪县“八五”普法规划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远谋划。

3.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落地见效。根据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实际情况的不同,分别制定印发了《竹溪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竹溪县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以及相应的评价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清文件”专项行动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梳理发布县级事项1090项(现精减到577项)、乡镇174项、村级60项、下放18项、下沉8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23项、线下“一事联办”113项,其中“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30项,新上线“一事联办”3项、导引式服务主题86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别“一网通办”服务。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中午不打烊”错峰服务,建成政务超市实现“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县乡村三级开展帮代办服务,流动居民实现跨省通办、省内异地办理、县内跨乡镇办理服务。进一步深化拓展“五进大厅”工作法,持续落实“减事项、减时限、减流程、减跑动、减负担”。开办企业实现“2半0”,全年共设立企业427户、变更登记519件,免费赠送公章407套2033枚。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三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了清政策、清规章、清规范性文件专项行动,对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对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出多门、政策打架、政策叠加等问题,优化制度供给。

3.公布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编制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落实“非禁即入”,为市场主体“解压”。优化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强化部门统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现政务监督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了“首违不罚”“减轻处罚”等机制。

4.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竹溪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仔细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5月下旬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查摆各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大力推进联合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机制。强化源头把控,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全年共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类文件18件。

6.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年共计接受行政复议申请20件,通过法律政策解答,行政复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2件,大大节约了行政复议资源。在复议案件审理中,灵活采用听证、调解等方式方法,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行政复议审查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竹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竹溪政务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共计公示行政许可206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处罚2688项、行政强制150项、行政检查209项、行政征收21项、公共服务285项、其他行政权力101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网上公示便民服务30余种,涉及消费维权、公共安全、食品卫生等惠及民生的方方面面。通过竹溪政务网、政务服务大厅、各行政执法单位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聘用法律顾问30余人参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和法制审核要求。

2.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竹溪县行政执法协调小组牵头带队,会同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3人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及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共12人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参与评查的案卷逐一从执法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核查,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对案卷进行公平、公正、严格的打分,就评查的结果以及发现的问题印发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通报上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限期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为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主体适格,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27个行政执法单位及15个乡镇的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并于9月下旬组织了全县近90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换证考试,切实从严管控行政执法人员入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大力推进全社会守法普法

1.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世界水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演练”进校园、“全国助残日”、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土地日”、“国际禁毒日”、“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计280余场次,累计参与群众6万多人,发放《生活中的民法典》、法律知识折页、宣传单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份,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着力提升全民的法治素养。

2.高质量推进守法普法工作。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任务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考评体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网上学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等已趋于常态化制度化。

3.法治乡村建设有力推进。着力推动“律师四进”工作,“四进”律师共接待信访群众843批次、1130人次,其中集体访7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疑难重大矛盾纠纷22件,解答法律咨询5257人次;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8条,开展法治宣传242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23570余人次。中峰镇青草坪村、水坪镇胡柳树村、蒋家堰镇黑龙洞村、城关镇新胜村进一步维修完善了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丰富了内容;鄂坪乡龙王溪村因地制宜设计了法治文化广场和村级法治文化公园。目前,全县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9个。

4.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十堰仲裁委员会竹溪分会正式挂牌成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解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风险专项排查,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事件发生。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82件,调解成功2606件,调解成功率97.2%,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不够,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跟不上,专业人才不足,执法理念陈旧,法治建设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工作打折扣。

(二)科学规划能力有待提高。需要提高科学规划能力,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调研工作不够。主要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调研,主动调研不够,再就是调研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竹溪落地落实。

(二)全面推动“一规划两方案”的有效实施。《法治竹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竹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印发,《竹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提交审议,即将由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根据“一规划两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法治督察检查,确保各项部署得到有效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各项制度,推进政府公权力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专此报告。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