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2-031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11:22:02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文号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竹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竹溪县202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溪法办发〔2021〕年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创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管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在年初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确定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根据制度及方案,对全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案卷评查等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执法主体,夯实内务基础。我局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干部学法的经常化,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生态文明课堂、湖北普法学法云平台,组织干部开展法律在线学习。同时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

(三)履行普法责任,开展社会宣传。扎实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特殊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素质。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 全局开展了二次法治讲座、法治培训专题学习,由局领导带头,分管领导亲自授课,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局28名干部参加湖北智慧普法云平台在线学法学习及考试,通过率100%,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圆满完成了普法学习任务。

二、依法行政推进情况

(一)完善制度,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批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班子会上会讨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办制度,建立健全了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系统填报、全过程记录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我局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办理案件。在立案、调查、审批、处罚、送达等环节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对于处罚金额大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途径与期限;送达回证上载明送达文书的名称、文号、送达方式、送达地点等内容,送达回证加盖了公章,确保各类法律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我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多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并有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受送达人拒签的,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并邀请律师、社区等有关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见证,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严格执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持续深化相关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清水行动”、“乡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医药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中相关要求在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免于处罚条件的企业按照免罚程序办理,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执法机构的建设及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仍需加强、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服务经济、 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培育亮点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厅、市局、县级执法上岗培训、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亮证执法。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典型问题,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并完善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二)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坚持动态巡查常态化,经常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

(三)进一步开展信访维稳。将继续做好初信初访环节,提高一次办结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加强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并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为开创全县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