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竹溪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竹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化县域治理方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更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政府常务会议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内容、必学内容,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普遍建立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5次以上。制定印发了《竹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扎实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力度。开展全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及“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组建四个督察专班,深入15个乡镇、88个县直单位,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实地督察,印发督察通报一期,在通报中直击问题、直指痛点、不留情面,点名批评6个乡镇和14个县直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彰显督察“利剑”作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的22个问题和省、市确定的84项整改任务,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反馈的6大类、38个具体问题,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通知》《关于2022年度市对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多方发力,着力构建方便基层群众的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设置县级政务服务中心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5个、村级便民服务站296个,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门”,县域政务服务场所全覆盖。进一步深化“跨域通办”,2023年新增“跨省通办”事项22项,进一步扩大事项覆盖范围。进一步整合“一事联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材料减幅达55%,时限减幅达95.5%,审批流程减幅达13.8%,零跑动事项占比92.3%。积极推动搭建“审管信息互动平台”,截至目前审管互动平台已推送审批结果13.96万件次,互联网监管数据43.49万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主体8665个,发起会商申请6件次,联合踏勘8件次,市场主体好评率100%。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功创建省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在县工业园区建立了企业专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了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制定了服务清单和服务指南,建立“企业点餐+政府送餐”机制,变“定量供应”为“看单点菜”,变配给服务为自选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涉企法律服务质效。拓宽网络平台,依托“联企e站”搭建线上法律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实现涉企法律服务“零距离”,先行区创建工作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文表彰。
三、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文件总数26件,其中修订9件,继续有效5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9件。有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2023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次,备案行政性规范文件1件,备案审查率、合法合规率保持100%。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开了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完成了政府法律顾问的续聘和值班工作。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研讨40次,审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合同、协议85件,把关日常法律事务33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确保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政府执法公信力
(一)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县共计已公示行政许可303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处罚2688项、行政强制150项、行政检查209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556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了执法记录仪操作程序、执法现场拍照入卷程序、执法音像资料记录入卷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已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开展竹溪县行政执法年报统计及公示工作,规范制作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做到应录尽录。全县29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部接入执法监督平台,累计上传案卷1000余份,通过平台开展实时监督200余次,发送监督意见100余条,实现了执法与监督零距离对接。拓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通过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广泛发布《关于加强竹溪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公告》,提升监督效果。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评选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纪委、信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协调联动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理机制,2023年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0件,制发监督意见书1份、建议书8份,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2件,行政执法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筑牢基层治理安全屏障
(一)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印发了《竹溪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挂牌成立了竹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和竹溪县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立案、听证、审理、阅卷、档案保管等相关功能区域和办案设施已全部配备齐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我县稳步推进。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0件,复议前调解29件,受理复议61件,其中复议维持18件,终止11件,不予受理8件,撤销5件,驳回2件,复议调解、和解17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健全完善多远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平安法治大宣讲活动,扎实开展了“走访评”“驻所民调”“三调联动”及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等活动,持续加强矛盾纠纷预研预判和排查化解,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大宣讲160余场次,发放《生活中的民法典》、反电诈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排查矛盾纠纷2725件、调解2671件,调解成功率98.1%。律师“四进”工作进一步深化,律师队伍共进村开展法治宣讲69场次,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意见建议4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0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8200余人次;参与信访值守共接待来访群众1680人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2件,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在化解社会矛盾、信访积案、涉法涉诉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期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山二黄”“向坝民歌”“手工剪纸”等非遗文化,编创普法节目10个,“线上+线下”巡演100余场,受众25万余人;其中,剪纸说“法”宣传活动,被湖北日报、湖北法治网、湖北省司法厅推广转发,“非遗+普法”工作经验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转发。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竹溪县获评优秀“法律明白人”32名、优秀“法治带头人”15名、模范乡村“法治带头人”1名。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成功创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9个,中峰镇青草坪村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审,水坪镇胡柳树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主动接受各类监督。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党内监督,持续深化政府内部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深化政府督查工作,确保中央、省、市部署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现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加大公开力度,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省、市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期盼相比,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不均衡,个别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足;二是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无法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三是科学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安排的能力不高,需要提高统筹科学规划能力,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2024年,竹溪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依法履职,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补齐短板,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努力为十堰“建设示范区、建功先行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