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源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按照《方案》及省、市、县工作要求,依据《竹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竹溪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现将桃源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责任到位,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明确职能分工。我乡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全体干部及乡直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政府各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乡政府办公会议议程,不断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落实责任机制。要求各村、各单位均要与乡政府签订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和年终对单位及干部个人的考核中。对单位及干部个人依法行政工作实行不定时测评机制,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主动依法办事,自觉约束和规范行为,从而使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工作规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四)规范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我乡在政务网乡镇频道公示公开各类文件、项目等累计90余件,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制度,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公示栏、网络、干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制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三)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涵。各村积极设立法 制宣传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
(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平安桃源建设进程
(一)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为我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公开征求意见。
(二)推进社会自治。健全了社会自治,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有效实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突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防控、平安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法治根基。积极开展日常滚动排查,加强各重要时段、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特别是在“两会”期间,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和信访问题排查彻底,做到基层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狠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部门联动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调解工作的全覆盖,今年以来我乡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5 件,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等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政府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的规定,促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报审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在一些事关桃源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政府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集中审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桃源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