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离职提取公积金问题的相关咨询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16:30:00
来源
竹溪县政府网
关键词

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辞职手续后,账户封存满6个月,因本人不在竹溪,可以授权委托朋友代办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业务吗?除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还需要其他的材料吗?

竹溪政府网回复如下: 

竹溪县公积金办回复: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若在异地有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转移接续,未再就业或未在异地开户缴存的,可凭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办理销户提取,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建议您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咨询0719-2730201。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