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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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10:30:00
来源
竹溪县政府网
关键词

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

本人为2021年新招事业单位教职工,不是竹溪县人,平时工作在乡镇,现在想在竹溪县租公租房一套,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竹溪政府网回复如下: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竹溪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2021年版》规定,申请公租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安置退伍军人、工作调动进城、企事业单位新招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招聘专家)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 办理流程: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扫描),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扫描),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超过1个月的无房证明原件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新中医院旁)。城镇居民可在居住地所属社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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