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
湖北省自2025年7月14日起将婚假延长至15天。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已婚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可额外延长12天,总计15天。请问这一措施在现在竹溪县是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企业职工是否能享受15天婚假?请婚假需要哪些条件?15天婚假是指15个工作日吗?还是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在内?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2025年7月23日,县卫健局负责办理的工作人员与张先生电话联系,介绍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文件中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按职责规定应该在人社部门,但近两年我省婚假延长工作一直是省卫健委在牵头研究推进落实,出台政策十分不易,延长婚假公布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所以我单位工作人员就延长婚假政策给予了解释:一是婚假15天,不含节假日(周六周日算休息日);二是执行时间从6月25日起计算(6月25当天领取的也可以享受);三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可一次休可分次休。若单位不执行新的休假政策,应向人社部门反映或投诉。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后续再有咨询事项可随时联系。张先生对咨询事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