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编制,能否申请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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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10:29:05
来源
竹溪县人民政府网
关键词

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

我目前未婚,为跨省异地编制人员,在竹溪工作。父母均在省外老家,平日里除国庆、春节长假外,其他公休日无法回家团聚。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探亲假吗?若可以,能请多少天?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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