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原件丢失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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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14:30:00
来源
十堰市政府网
关键词

网友在十堰市人民政府网问政留言:

本人在2020年被评定为工程测量工程师职称,现在原件丢失,怎么申请补办?需要带什么资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2026年4月8日,十堰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启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是否与继续教育,可关注十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待2026年职称申报相关通知下发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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