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十堰市人民政府网问政留言:
上下班路上可以发布顺风车吗?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证件?
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回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客运经营行为,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运营资质,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参照其他城市做法,顺风车每日合乘次数为2-4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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