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节约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倡导节俭办丧,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拟定了《关于规范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截止2026年6月25日,收到2条意见建议,经过对建议进行研究讨论,2条均未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提出意见类别 | 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 是否采纳 修改 | 未采纳原因 |
1 | 书面征求意见 | 1.城关镇公益性墓地无法满足群众安葬需求,建议新建几处公益性墓地; | 否 | 公告的内容主要是规范殡葬管理,公墓建设不符合公告主题,且城关镇已申报公墓建设计划,今年已动工建设公益性墓地3处。 |
2 | 书面征求意见 | 2.竹溪县推行火葬后群众以前购买的棺木如何处理,建议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收购或出台补贴政策,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 否 | 公告第六条“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县域内居民在县殡仪馆自愿火化的,免除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3日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3年内)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于自愿实行火化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已包含棺木处置费用,且竹溪县不强制推行火葬,实行土葬的,棺木仍然可以使用。 |
竹溪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