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绪军、彭寿高、甘少群、敖航鹏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支持莲花片区建设省级“田园综合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请相关部门支持莲花“田园综合体”建设,申报省发改委、财政厅立项支持的提案。
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文件第四条扶持政策中明确:“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试点代表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已经明确湖北省暂未开展试点,我局于2018年也多次到省财政厅争取立项事宜。财政厅也明确答复我省暂未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
至于你们建议把莲花“田园综合体”建设列入2019年县级重大项目支持的提案,我们完全赞同,也积极支持。鉴于目前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全社会都在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建设,建议蒋家堰镇政府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将“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由扶贫办纳入全县的项目库后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早日开展。
2019年下半年我局将积极和省财政厅联系汇报,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扶持、支持力度,在条件成熟时,力争早日把“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纳入全省的重大项目,为把莲花片区建设成为“花遍田野绿满山,青瓦白墙胜江南”的美丽乡村而尽全力。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和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县财政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致函。
(此件主动公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