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索引号
741792287-2019-002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14:55:00
发布机构
竹溪县财政局
文号

毛光明、童明俊、龚灵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生产,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桥梁,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纽带,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县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加强了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相互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合作精神、合作意识,调整了农业生产规模、种植品种、农产品的深加工等,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丰富了精准扶贫措施手段,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民得以增产、增收、增效的愿望。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转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了八项措施进行了精准的调整。

一是清理“空壳社”。全县以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组建了“空壳社”专项清理专班,采纳了您提出的“取消一批五一合作社”建议,对仅有“一个牌子、一张桌子、一个营业执照、一间办公室、一个人”的“空壳社”进行了清理注销,全县共清理合作社56家。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对合作社的考核标准由量的提升向量质并重转变。三是完善培训机制。多途径加大对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各界对合作社的认知,减少盲目参与者。四是建立注册预审机制。对有意向注册登记合作社的主体,先设置到业务指导部门预审的程序,通过对办社目的、依托、合作社经营范围、管理章程、法人资格、成员、带动作用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出具预审意见书,准予注册登记。五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注册满一年的合作社,由注册登记机关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联合回访,现场勘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是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完善“辅导员”队伍,为每村培训1名业务辅导员,同时聘请其为本村合作社经营管理情况“监测员”,及时搜集上报问题线索,定期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七是完善扶持机制。结合示范创建和项目扶持等契机,建立完善先建后补,先验后奖机制,并在对合作社扶持力度不减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扶持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实效,杜绝或降低“空壳社”、“问题社”骗取套取国家资金的概率。八是探索建立简易注销机制。力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简化合作社依法依规退出程序。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亲切关心下,在全县各级组织大力实施下,在各位委员(代表)热情关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此,对你们的建言献策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