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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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16:40:11
发布机构
竹溪县教育局
文号

熊荣荣、宋云云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活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你指出的,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身体好,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加强中小学生体育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9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19〕4号)、《十堰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行动方案》(十政办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局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落实体音美课程。要求全县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音美课程,教会学生2+1体艺技能,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地方应增加体育课时。学校校长听体育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4节,分管校长不少于6节,体育教研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对不按规定开课,随意取消、调整、减少体育课的学校和领导、教师,可以向县政府督导室和教育局进行举报。

二、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调体育教学要以培养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为目标,科学设置教学目标,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组织形式,灵活运用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要求学生体育技能实践,使每个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积极建立协作区体育教研活动,每月制度化开展一次协作区集中教研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质,特别疫情期间,各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三、强化课外体育锻炼。要求各学校切实将学生每天开展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开展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幼儿园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育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坚持每天出早操。鼓励学校组建1-2支以上项目的运动队,鼓励学生参加运动会、合唱节、六运会等活动。近年来,各学校相继组建校篮球、足球、乒乓球、跳绳运动队,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四、完善体育竞赛制度。积极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竞赛,要求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县教育局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若干单项体育竞赛活动,构建分级管理、赛制稳定、衔接有序、运行规范的竞赛体系。健全校园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特色项目竞赛制度,完善联赛机制。今年来,县教育局积极组织全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竹溪县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乒乓球赛、中小学乒乓球赛、中小学篮球赛,积极组队参加全市各类比赛活动,全县中小学生积极参入,热情高涨。

五、充分保障睡眠和营养。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他年级学生书面课外作业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学生书面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寄宿制学校要提供丰富多样、营养均衡的食物,引导家长让孩子多吃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身体健康的营养膳食。

六、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加强游戏成瘾危害的宣传,引导学生适度游戏,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上交保管。告知学校上课时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特此复函。再次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教育工作,积极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谏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此件予以公开)

竹溪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