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竹溪县审计局于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3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收入确认不及时、未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少记收入、账实不符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对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与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持续跟踪关注追偿企业案件的执行情况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采取补记收入、补计提折旧、调整会计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单位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