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竹溪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镇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存在扩大开支范围、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多计多结工程款、账务差错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对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提出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加强工程计量管理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