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4年度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项目资金、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资产、集体“三资”管理、工会政策落实等方面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559.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超支3104.43万元。
(三)6个乡镇违规将专项资金拨入财政所实有资金账户603.27万元。
(四)扩大范围使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55.50万元。
二、政府债务及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两新两重”资金审计情况
1.财政结存未使用2273万元。
2.大楚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结存未使用1000万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审计情况
1.财政部门结存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21056.48万元。
2.财政部门结存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转贷资金9181.21万元。
3.县交通局改变资金使用用途634万元。
(三)财政部门结存增发国债资金693万元。
(四)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1.金铜岭工业园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多计工程款125.43万元。
2.兵营镇政府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22万元。
3.3家单位多支付工程款117.56万元。
4.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4.61万元。
5.2个单位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515.93万元。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健康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超范围支付高值医用耗材34.63万元。
2.8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72名非慢性病人员、3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享受补充医疗保险10.85万元。
3.多支付补充医疗保险0.42万元。
4.支付对象不精准涉及资金1.53万元。
(二)惠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汇湾镇政府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2.68万元。
2.县水利和湖泊局违规发放移民直补1.02万元。
3.县教育局超范围发放学费补偿金2.08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4个单位应收未收茶场承包费56.50万元。
(二)8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及公租房租金107.62万元。
(三)水坪镇政府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7.12万元。
(四)中峰镇政府应缴未缴公租房租金4.69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林业资源管理方面
1.9个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不规范。
2.5个乡镇生态护林员管理不规范。
3.3个乡镇野外用火管控不严格。
4.新洲镇古树名木(楠木群)保护不到位。
5.龙坝镇、水坪镇存在无证采伐林木问题。
(二)水资源管理方面
1.2个乡镇河道管理不规范。
2.3个乡镇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3.龙坝镇2家集镇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国土资源管理方面
1.2个乡镇非法占地时有发生。
2.新洲镇矿山管理不到位。
(四)生态环境治理方面
1.7个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
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处置不规范。
3.4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
1.4个乡镇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不规范。
2.3个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不到位。
六、集体“三资”管理审计情况
(一)9个乡镇12个村应收未收村集体分红65.48万元。
(二)汇湾镇政府扩大村集体分红资金使用范围50万元。
(三)4个乡镇应收未收茶园承包费27.87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预算执行。县财政局以及各预算部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性,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防范运行风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落实项目实施进度跟踪,从项目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实效。
(三)强化惠农政策执行,守护群众利益。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政策内容和受益范围,建立健全惠农政策执行跟踪机制,确保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督,避免资产流失。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资产收入及时收缴国库。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乡镇应抓好村集体资产监管,有效防范集体资产流失。
(五)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