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3〕159号)及《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水利发〔2023〕4号)要求,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联合竹溪县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竹溪县公安局、竹溪县司法局于2023年7月至11月在全县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专项行动的各级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竹溪县举报电话:0719-2726305
十堰市举报电话:0719-8682655
省水利厅举报电话:027-87221110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