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执法监察、打非治违,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推动竹溪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
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3720个工作日)
县应急管理局目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共18人,其中局领导3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股室为局机关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6个股室(队),持有执法证且纳入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15人,持有执法证且纳入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按15人计算,占全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总数的83%。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对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测算如下:
2025年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共计13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3=248天;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总人数=(365-104-13)×15=372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03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720-1544-1873=303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544个工作日)
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9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含受委托)12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04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8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26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6个工作日;
7.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6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听证、行政应诉16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8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873个工作日)
综合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6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机关值班377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61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直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8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等27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10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18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
(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025年,竹溪县应急管理局计划重点对46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非煤矿山4家、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4家、工商贸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29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3家),进行监督检查(详见附件1),为切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优化营商环境文件要求,市局已经纳入执法检查的5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家),我局不重复进行执法检查,配合市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2025年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竹溪县应急管理局计划对4家工贸企业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执法检查(详见附件2)。同时,按照竹溪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认真做好联合抽查工作,配合计划所列其他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参与抽查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实行重点监督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相结合;重大隐患治理、重点工作推进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全年的工作部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责任人,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因工作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需要一般变更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政策法规股备案。
(二)规范执法程序。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视检查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三)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记录,所有执法检查均使用移动终端上传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执法系统。现场执法检查的纸质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编号保存,严格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四)规范现场处理措施。执法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闭环,复查记录同时上传至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执法系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作出撤人、停产停业等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
(五)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执法人员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严格按照《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工作,抽查检查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六)严格规范文书使用。落实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实行线上制作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等情况的,应当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附件:
1.重点监督检查安排表
2.“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1
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检查月份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责任股室 | 年度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1月 | 十堰市祥瑞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配合市局联合检查 |
2 | 2月 | 湖北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生产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 | 2 | |
3 | 2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城关加油一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 | 2 | |
4 | 3月 | 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蒋家堰镇罗祥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5 | 4月 | 湖北力莱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6 | 5月 | 钰邦电子(湖北)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7 | 5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城关加油二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8 | 5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高桥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9 | 5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水坪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0 | 5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黄龙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1 | 5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蒋家堰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2 | 6月 | 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水坪镇杨家垭采矿点) | 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配合市局联合检查 |
13 | 6月 | 湖北尓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14 | 6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速公路油站管理分公司竹溪服务区加油北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5 | 6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速公路油站管理分公司竹溪服务区加油南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6 | 6月 | 竹溪县三友物贸有限公司代兴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7 | 6月 | 竹溪县恒诺液氧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8 | 6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销售分公司竹溪贸易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19 | 6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销售分公司竹溪黄龙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0 | 6月 | 竹溪县北环路东顺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1 | 6月 |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竹溪北环路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2 | 7月 | 湖北双竹生态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23 | 7月 | 十堰市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24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新洲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5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鄂坪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6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泉溪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7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丰溪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8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天宝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29 | 7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向坝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30 | 7月 | 竹溪县诚信燃气有限公司瓦沧两河口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31 | 8月 | 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小南沟采石场 | 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配合市局联合检查 |
32 | 8月 | 竹溪县巨森砂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水坪镇大仙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配合市局联合检查 |
33 | 8月 | 湖北金顺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34 | 9月 | 湖北茂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35 | 9月 | 竹溪三元米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36 | 9月 |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竹溪花桥寺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37 | 9月 | 竹溪县冠淇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38 | 9月 | 竹溪安能贸易有限公司兵营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39 | 9月 | 湖北国春环保燃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40 | 9月 | 湖北创佳燃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41 | 9月 | 竹溪县汇湾加油站 | 危化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42 | 9月 | 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生产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配合市局联合检查 |
43 | 9月 | 竹溪县东方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44 | 9月 | 竹溪县福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 2 | |
45 | 10月 | 竹溪县瑞城水泥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
46 | 11月 | 芙丝(湖北)饮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 |
附件2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计划
检查时间 | 执法检查方式 | 企业数量 | 行业领域 | 责任股室 |
第一季度 | 双随机 | 1 | 工贸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第二季度 | 双随机 | 1 | 工贸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第三季度 | 以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为准 | 1 | 工贸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第四季度 | 双随机 | 1 | 工贸 | 安全生产基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