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系统整治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示公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3-2161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15:19:49
发布机构
竹溪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根据省纪监委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整治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竹溪县医疗保障局拟于2023年4月-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专项整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诚恳接受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县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三、整治重点内容

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全县纳入定点范围的医药服务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重点关注各类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二)检查检验、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康复理疗领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三)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转卖药品、接受返还或其他非法获利提供便利;把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串换药品和耗材、虚假售药、刷卡套现、伪造处方和会计凭证;参保人员出租出借医疗保障凭证。

(四)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特别是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推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举报电话:0719-272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