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乡镇卫生院2023年教护津贴拟申报人员的公示

索引号
741792287/2023-324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11:48:11
发布机构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文号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88]22号)和《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1号)文件要求,享受护士教护津贴和护龄津贴人员必须是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目前在护理岗位,直接接触病人对象。为了鼓励护理人员长期从事本职业,符合条件对象,可以按程序申报津贴。现将拟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县卫健局2728787    县人社局2721603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2023年教护津贴拟申报人员名单.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