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要求,现就2023年第二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复审对象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具体人员见附件《竹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第二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本公告将在竹溪县政务网政务信息公开栏公示公开,在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门口公示公开,也将通过商密网发送相关单位。
二、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8月31日(正常工作日内)。
三、复审地点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三楼302室(竹溪县城关镇武衙门街1号)。
四、复审方式
参加复审须由主申请人亲自到场,填写并如实申报工作属性、保障人口、租购意向、意向地点等并签字确认。
相关要求及结果告知
(1)携带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本人结婚证等资料。
(2)按时、按要求参加复审。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4)相关单位如实出具证明,对证明结果承担责任。
(5)复审合格的发出复审资格合格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送竹溪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西关街C区2栋负1楼,联系电话:15377278736,联系人:李东升)。复审合格人员凭复审合格通知到竹溪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房屋租赁相关手续。未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不能参加第二批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
特此公告。
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1日
附件: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第二批保租房申请资格复审公告.pdf
附件:竹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第二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