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741792287/2024-0072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14:54:01
发布机构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工伤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局、社会保险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四个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承担工伤认定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承担行政给付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依法承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发。本级行政机关和二级单位共有执法人员32人,其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共计8人,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共计24人,32人均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与行政执法证件。

2023年度宣传、培训、调查取证、检查、查处、购置设备等经费共计8万余元,现有录音笔3支、执法记录仪3台、照相机3台、监控3套。因公车改革我局不是保留行政执法车辆的单位,只有一台委托管理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3年,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竹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及依法治县工作中贡献出人社力量。现将2023年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加大公众参与、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查力度,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积极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机关工作实际,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本局重大事项如:领导的分工调整、年度工作计划、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的采购、项目申报与实施、干部的推荐与任免建议、劳动监察行政处罚等全部实行集体研究,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有的还要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法治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有效提升了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楚秦律师事务所吴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人社法律法规执行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等事宜,为局内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法治支撑,保障人社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为提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同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方案要求,做实做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普法学法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与行政执法换证、无纸化学法、“八五”普法答题等各项考试测试,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走向深入。2023年度,县人社局在年初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按时制定下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八五”普法、“一月一主题”活动,利用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下沉社区、乡村振兴、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等,广泛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在年末的无纸化学法考试中,县人社局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平均分99.24分。

 3.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在人社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加强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制定,加大柔性执法的落实力度,改善执法效果,出台《竹溪县人社局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走向深入,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方式。三是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公布了减轻处罚的22项、从轻处罚的8项、不予处罚的16项清单内容,对符合“两轻一免”处罚清单要求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刚柔相济相结合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实际按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坚持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的前提下,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检查。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度,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待群众举报投诉、政策咨询228起,涉及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农网改造、建筑施工、乡镇建设等各类项目,涉及劳动者5300人。清欠兑付农民工工资2590万元,涉及农民工1220人。立案查处欠薪案件5起,动态结案率达到100%。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