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5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脱贫人口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十人社函[2022]24号)、《竹溪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办公室、竹溪县人社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工作通知》(溪乡振指办发〔2022〕28号)等文件规定,对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按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要求,脱贫攻坚时期已领取过交通补助的脱贫劳动力,在过渡期内(2021一2025年)可再申领享受一次,过渡期已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不再享受,对符合享受人员补贴金额每人300元。
经县18个战区申请申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核。共有351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1053900.00元,现对拟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7779、2726337。
附:竹溪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册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竹溪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