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旅行业迎来“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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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792287/2023-08822
主题分类
旅游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11:05:06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为贯彻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及“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部署,按照省、市金融助企纾困工作相关要求,近日,十堰市文旅行业政银企对接会暨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动员会在市文旅局举行。市直各相关单位、驻市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文旅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分政策宣讲、交流答疑两个环节。

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解读《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十二条”措施,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灵活运用展期、调整还款计划、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受困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文化旅游领域从业人员,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鼓励以“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景区收益权质抵押”助力文化旅游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

市文旅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旅游企业贴息帮扶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市、县政府使用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纾困资金,对有关旅游企业贷款给予适当财政贴息:对旅行社类企业、A级旅游景区类企业、星级旅游酒店及民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演艺类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量贷款对应2022年度待付金融机构利息,按照不低于50%比例给予贴息;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涉及我省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酒店及民宿企业、旅游演艺企业整合兼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整合兼并涉及交易额5000万元及以上,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对应2022年度待付金融机构利息的,按照不低于50%比例给予贴息;企业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不得高于7%(超过的按7%计算)。

活动中,多家银行与文旅企业签约;驻市金融机构、省市担保公司分别介绍了相关信贷产品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记者 纪枫波 实习生 杨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