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治超办与县砂石办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竹溪县境内国省道上行驶的货运车辆存在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及过度装载等严重问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甚至导致桥梁垮塌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由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自即日起在竹溪县境内全面开展流动治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整治路段
本次整治范围覆盖竹溪县境内G346、S238、S229等国省干线公路。
三、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将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整治法律法规依据
本次行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鄂交运〔2018〕2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联合流动治超。
五、整治方式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方式,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至检测站点接受检测,交通执法部门则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开具称重和卸载单后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罚款、计分处理。重点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货运车辆和企业,将依法处罚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于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严重以及超限超载运输多发高发路段,将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同时,对于强行冲卡、拒绝接受检查以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
竹溪县国省干线公路流动治超停车卸载场
1、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四组(竹溪县硕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桩号:S238K140+64M;
2、竹溪县水坪镇阎坝村,桩号:S229K68+00M;
3、竹溪县中峰镇同庆沟公路养护站,桩号:G346K1579+3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