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竹溪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索引号
741792287/2022-3572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16:59:30
发布机构
竹溪县教育局
文号


为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工作,按省市县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

3、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在竹溪县;

二、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三、办理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了避免扎堆带来安全隐患和办理工作的井然有序,特分时段、分乡镇办理。

1.续贷办理时间:7月20日-9月23日

2.新贷申请办理时间:8月8日—9月23日

具体办理时间:

8月8、9、10日为龙坝镇、中峰镇学生办理;

8月11、12日为城关镇学生办理;

8月15、16、17日为蒋家堰镇、县河镇学生办理;

8月18、19日为水坪镇、汇湾镇学生办理;

8月22、23、24、25日为新洲镇、兵营镇、天宝乡、泉溪镇学生办理;

8月26、29、30日为鄂坪乡、丰溪镇、桃源乡、向坝乡学生办理。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时间段来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联系预约。

3、由于部分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录取通知书来的较晚学生申请贷款时间:9月1日至9月23日。

4、办理地点:竹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对面教育宾馆一楼)

四、各类别贷款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续贷流程(往年已申请过贷款,2022年继续申请)

受疫情影响,非特殊情况下续贷学生均采取远程办理方式办理续贷。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特殊情况到现场)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如果共同借款人因故确需要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

(二)新贷流程(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3)凡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地方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由自己承担利息,每年11月20—12月10日为正常还息日。一年当中(除11月外)每月1—15日、12月1-10日都可以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 利息算至当月20日;16日后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的,利息系统将自动算至次月的20日。如果不按时还本付息,将承担下列后果:一是系统自动执行正常借款利率的130%的利率;二是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借款人个人信用卡、房贷、车贷等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申请与使用;三是违约学生信息进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四是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⑵疫情期间,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按照规定时间和乡镇安排,并自觉戴好口罩、有序落实“一扫两核一测温”,以免影响办理进程。

县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719—2731154   


                              竹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