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家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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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09:05:00
发布机构
蒋家堰镇人民政府
文号
堰政发〔2023〕1号

堰政发〔20231

各村:

《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蒋家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5日

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镇振兴局《关于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21〕1号)要求和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把控辍保学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精准控辍、综合施策”为方针,以“教改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为总体思路,强化改进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做到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高站位。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100%,小学毕业升初中入学率100%,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除重度残疾、严重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等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特殊情形外)。

三、领导小组

组      长:余祥平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段家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罗海军    镇人大主席

蒋  军    镇党委副书记

马  都    镇党委副书记

杨应超    镇纪委书记

王  琳    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彭  超    镇党委宣传委员

万祖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扶忠    镇党委委员

成      员:王  鑫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  强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刘明波    镇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学校,刘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1.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继续压实“双线四包”责任,坚持把控辍保学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聚焦脱贫户家庭、脱贫户学生、重点学段。压实压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瞄准控辍保学工作薄弱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快消除存量,坚决杜绝增量,不断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成效。要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认真细致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工作实,巩固脱贫户学生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

    二)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中心学校要根据开学学生返校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未返校学生要查明情况,分类登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帐和辍学销案台帐,实行精细化管理。在开学初要把动员学生回校作为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建立“一生一案”落实劝返制度,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办法,压实“双线四包”责任,镇政府干部、驻村干部、村委干部、学校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监测、稳控,掌握去向,防止学生流入外地,造成劝返工作困难。

    (三)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村委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加大劝返复学力度,强化依法控辍

    1.中心学校要深入实施控辍保学攻坚行动,认真细致地做好未劝返学生的劝返工作,充分运用宣传动员、说服教育、思想引导、批评敦促等群众工作方法全面开展劝返工作,督促学生尽快返校。对脱贫户学生,要加强劝返工作力量,实行乡镇政府、学校和村委进行劝返包干,越难劝返的学生越要优先安排,逐级上报落实。劝返过程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策略,不能盲目激进,要留意学生的心理变化,确保不因劝返而发生极端化事件。

    2.对经反复动员劝返仍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特别是脱贫户学生,要积极转变教育方式,通过送教上门、远程送教或资料送教等形式提供临时性的补偿式教育,确保边劝边学、不返校也要学。送教学校要根据学生个人实际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教学内容以义务教育基本知识、职业教育等内容为主,教学资料要按“一人一案”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并做好台账存档。

    3.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依法控辍,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进一步消除“读书无用论”、早婚早育风俗等因素的影响,必要时通过行政处罚、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学校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 限期返校通知书 》,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乡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采取司法诉讼等。

    4.对部分辍学学生在外打零工,存在无法联系、难以劝返的情形。要从源头抓起,从用工单位抓起,各校要主动与人社部门联系或报辖区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由政府部门对在劝返工作中掌握到的非法务工线索进行核查,对事实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用工单位,由相关部门对接用工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处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1.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边远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其中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地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完善台账管理,严格信息上报

    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建到村上,按照学校台账管理的做法,将控辍保学有关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行政村,并按“一生一档”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台账,中心学校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确保台账一致。同时,充分发挥村委对辍学学生家庭的控辍优势,落实村干部、第一书记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排查、劝返、保学等工作责任。“双线”台账建好后,要建立联动机制,学生复学、辍学情况,要及时通报乡镇政府和村委,经“双线”核准调整后再往上报,确保乡、村、校控辍保学数据真实、一致。

    五、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严格对学校、村委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考评,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达标作为村委、学校的年度考核、绩效考评依据之一,作为职称评审、领导晋升考核参考的内容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效果不佳,责令限期整改。

    我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控辍保学”的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各学校做好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要真正落实其“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把我镇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蒋家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