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竹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1号)、《高校毕业生到竹溪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实施方案》(溪教字﹝2018﹞5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毕业第3次、2021年毕业第2次、2022年第1次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69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竹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192731153。
竹溪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