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用人单位与新增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时享受补贴人员须在岗发工资且在该单位参保。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经企业申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十堰市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5人,补助金额共计4500元。现对拟享受竹溪县2023年第一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7779、2726337。
附:竹溪县2023年第一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示名单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竹溪县2023年第一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