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食用菌消费警示

索引号
741792287/2023-3578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10:37:40
发布机构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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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境内不断有野生食用菌类出现在市场上。野生菌美味,但也有中毒风险,由野生食用菌引起的中毒已成为食源性疾病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竹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勿随意采买、谨防误食野生毒菌

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菌类有1000多种,有毒菌有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菌类有40多种。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误采有毒菌,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为保障生命安全,个人需做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

二、确保食用安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为预防野生菌中毒,食品餐饮经营主体应做到“三个要”。一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二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式,并留样备查;三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理方法,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提高安全意识、科学食用烹饪

为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可能性,烹饪加工食用野生菌时应炒熟煮透,做到“四个不”:一不凉拌食用野生菌;二不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三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四不饮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

四、出现中毒症状、及时就医治疗

不同种类的毒菌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菌中毒的种类有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若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做到“五个要”:一要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二要适当刺激喉部,进行简易催吐;三要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休克;四要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口中灌水,防止窒息;五要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