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4期)

索引号
741792287/2023-4609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10:33:58
发布机构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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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6期“你点我检一早一晚”专项)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2日,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成都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位于竹溪县城关镇东门街29号郭伟经营的竹溪县黄伟鹏早餐店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现场随机抽取了当事人经营的油条进行检验。经成都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CJ230600199CN。

(二)风险控制情况: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BJ23420324951430225ZX)及成都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出具的检验报告(No:No:CJ230600199CN),并当场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复检的途径及期限、提出异议申请的途径及期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检验报告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执法人员在送达报告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油条是当天加工当天卖完,无库存。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上述批次的油条是当事人于2023年6月2日早上加工的,共加工40根,当天已售完,无库存。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主要是在生产加工油条时超范围添加了食品添加剂(明矾)导致。当事人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重新采购发酵粉,之前的发酵粉不再使用并销毁;二、严格把好进货关;三、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学习;四、按照国家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