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41792287/2021-2515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7日 15:24:46
发布机构
竹溪县民政局
文号
溪民政字〔202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关爱对象

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子女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二、主要帮扶内容

(一)摸清人员底数。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各村进一步开展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摸清了解辖区内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各类特殊困难儿童群体信息档案,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信息台账,并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儿童信息。

(二)加强社会救助。各地要做好贫困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家庭纳入低保,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责任;要通过医疗康复、肢体训练、心理矫正等措施,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要落实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儿童,如: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开展关爱活动。

1、开展日常走访活动。各地村(居)委会儿保专干每季度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走访,特别是孤儿,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残疾患病四类农村留守儿童必须100%走访,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家庭予以重点关注。

2、开展专职服务活动。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师团、法律援助队伍,深入社区、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提供有针对性的家教指导服务。要依法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法律援助,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困境儿童广泛开展心理疏导、作业辅导、文体游戏等活动,从心理、学习、生活上给予关爱帮扶。

3、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结合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主动与妇联、教育部门、辖区内中小学校对接通过组织巾帼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者、文明志愿者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学习和心理进行辅导、疏导,切实帮助解决心理失衡、学习失教等突出问题。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到志愿服务帮扶活动之中,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习生活实际困难要依托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对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救助。要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业辅导、健康教育、情感慰藉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4、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把送温暖送爱心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完善“儿童之家”、“童伴妈妈”等工作机制。在寒暑假期间,动员先进模范、社会爱心人士、爱心组织和大学生实践队等,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活动。通过“六一慰问“春节慰问”等活动载体,深入社区、村(居)委会,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进行慰问;发动城区广大未成年人和家庭开展“城乡手拉手活动”,深入农村学校、留守贫困儿童集中地开展走访慰问,切实把党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关爱传达到基层, 送进家庭。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关爱帮扶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让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感受爱、学会爱、传递爱,在与他人的交流互动中收获成长和自信,以人性化、科学化的方法手段不断提升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水平。

2、积极行动,多方帮扶。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整合力量,多管齐下,多方投入,形成合力,推动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采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文明创建活动。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关爱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使关爱帮扶对象切实受益,促进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