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思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案件信息公开
案 件 名 称 | 竹溪县思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溪卫健(水)当罚字[2024]第1号 | |
行政处罚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竹溪县思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324673661380J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华宗平 | |
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10日对竹溪县思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依据竹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溪疾控(2024)检字040070号检测报告,末梢水(水坪镇中心小学)所检项目29项,其中浑浊度1项不合格,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要求,违法情节轻微。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800元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