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未及时向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案》案件信息公开
案 件 名 称 | 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未及时向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溪)卫(职)罚[2024]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 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 然人姓名 | 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 机构代码 | 91420324784482529Q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许启典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30日,竹溪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在对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发现陈立、刘定春2名疑似职业病病人后,未及时向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 |
行政处罚依据 | 竹溪县广宇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未及时向竹溪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鄂卫规[2023]3号)第十三条第(二)项和《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234的规定,按照轻微情节裁量。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竹溪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