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2年8月24日接到竹溪县社会福利院关于《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竹溪县东城新区,东临空地,西临居民区,南临竹溪县妇幼保健院,北临居民区,用地面积23535㎡。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竹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竹溪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竹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4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
规划占地面积3079.23平方米(其中老年养护中心规划占地面积1233.07平方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规划占地面积1846.16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22596.65平方米(其中老年养护中心规划建筑面积7415.09平方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规划建筑面积15181.56平方米);
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0256.31平方米(其中老年养护中心规划建筑面积6439.5平方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规划建筑面积13816.81平方米)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楼)、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2721189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