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渝陕竹溪农贸广场三期(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索引号
741792287/2024-0817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15:59:29
发布机构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接到湖北大卫投资有限公司《鄂渝陕竹溪农贸广场三期(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竹溪县东城新区,东临空地场,西临鄂渝陕竹溪农贸广场一期,南临空地北临东城新区还建房,用地面积33402.06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竹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参照《竹溪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竹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4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鄂渝陕竹溪农贸广场三期(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规划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调整前:人民商场5F,综合楼16F/-1F,规划占地面积:6958.6平方米(其中人民商场占地面积5045.09平方米,综合楼占地面积1913.5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371.66平方米(其中人民商场建筑面积25225.4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20146.2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2362.66平方米(其中人民商场计容建筑面积25225.45平方米,综合楼计容建筑面积17137.21平方米),容积率1.27。

调整后:人民商场5F变名为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5F/-1F,综合楼16F/-1F变名为4栋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3F

调整后规划总占地面积:11470.36平方米(其中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规划占地面积5110.6平方米,占地面积增加65.51平方米,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规划占地面积6251.76平方米,占地面积增加4338.25平方米),公厕规划占地面积108平方米

调整后规划总建筑面积:49493.05平方米

其中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规划建筑面积30223.33平方米(含出屋面部分308.86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4997.88平方米,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规划建筑面积19161.72平方米(含出屋面部分406.44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984.49平方米,公厕规划建筑面积108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43897.35平方米

其中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计容建筑面积24627.63平方米(含出屋面部分308.86平方米),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计容建筑面积19161.72平方米(含出屋面部分406.44平方米),公厕计容建筑面积108平方米,容积率1.31

调整后总占地面积增加4511.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4121.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534.69平方米,容积率增加0.04(不突破规划设计条件限定容积率2.5)。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鄂渝陕竹溪农贸广场三期(竹溪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中心、竹溪绿色食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规划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2721189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2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