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11月4日接到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竹溪县水坪镇,东临河道,西临空地,南临河道,北临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5335㎡。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竹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竹溪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4、竹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1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门卫室、综合车间、进水在线监测室、鼓风机房及配电室、设备间、高效沉淀池污泥泵房、附属设备间1F,污泥脱水间2F
建筑物规划占地面积:1735.92平方米(其中门卫室规划占地面积32.16平方米,综合车间规划占地面积369.81平方米,进水在线监测室规划占地面积22.31平方米,鼓风机房及配电室规划占地面积264.05平方米,污泥脱水间规划占地面积308.81平方米,设备间规划占地面积328.16平方米,污泥泵房规划占地面积64.38平方米,附属设备间规划占地面积346.24平方米)
构筑物规划占地面积:4411.12平方米(其中事故池规划占地面积432.50平方米,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规划占地100.45平方米,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规划占地86.21平方米,调节池及多元催化氧化池规划占地面积292.09平方米,水解酸化池规划占地面积371.40平方米,除臭系统规划占地面积98.64平方米,石灰粉仓规划占地面积9.0平方米,调埋池规划占地面积45.54平方米,改良AAO池规划占地面积1657.77平方米,MBR池规划占地面积441.02平方米,高效沉淀池规划占地面积183.0平方米,反硝化深床滤池规划占地面积318.61平方米,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规划占地面积374.89平方米)
建筑物规划建筑面积:2044.73平方米(其中门卫室规划占地面积32.16平方米,综合车间规划占地面积369.81平方米,进水在线监测室规划占地面积22.31平方米,鼓风机房及配电室规划占地面积264.05平方米,污泥脱水间规划占地面积617.62平方米,设备间规划占地面积328.16平方米,污泥泵房规划占地面积64.38平方米,附属设备间规划占地面积346.24平方米)
构筑物规划建筑面积:4411.12平方米(其中事故池规划建筑面积432.50平方米,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规划建筑100.45平方米,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规划建筑86.21平方米,调节池及多元催化氧化池规划建筑面积292.09平方米,水解酸化池规划建筑面积371.40平方米,除臭系统规划建筑面积98.64平方米,石灰粉仓规划建筑面积9.0平方米,调埋池规划建筑面积45.54平方米,改良AAO池规划建筑面积1657.77平方米,MBR池规划建筑面积441.02平方米,高效沉淀池规划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反硝化深床滤池规划建筑面积318.61平方米,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规划建筑面积374.89平方米)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竹溪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2721189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