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长兴家园项目建于2013年,东临私人住宅、西临公交公司停车场、北临公交公司停车场及华康家园、南临幸福南街。该项目属“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2025年11月24日县政府召开的“关于竹溪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会议”依据会议备忘录意见,现对长兴家园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竹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竹溪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6、《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一)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4]620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关于“化解长兴家园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见附图)
建筑规模:建筑占地面积1427.76㎡,建筑面积10389.49㎡(含负一层地下室面积1897.74㎡),层数:7F-1F\其中:1F、2F商业建筑面积2764.08㎡,3F-7F住宅建筑面积5727.67㎡;计容建筑面积8491.75㎡(1F至2F商业建筑面积为2764.08㎡,3F至7F住宅建筑面积为5727.67㎡)。
为化解长兴家园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后,容积率1.0≤ R ≤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密度为63%,商住比为33%。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化解长兴家园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规划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2726407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0日

